经济日报批小鹏汽车合同套路,拔高维权成本,何小鹏曾遭车主喊话
作者驴哥   时间2022-06-27浏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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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经济日报批 小鹏 汽车 合同套路, 拔高 维权 成本, 何小鹏曾遭车主喊话

出品:子弹财观

5月18日消息,经济日报发表《别让消费者为合同套路叫苦》一文,谈及了小鹏汽车的合同套路问题。

文中提及小鹏汽车在《小鹏汽车购买协议》中设置了一条内容:

因本协议引起的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未协商一致解决该等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 广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这条内容看似没什么问题,但对于身居广州之外的车主来说,一旦遇上分歧协商未果,就只能去广州维权。

而据小鹏汽车发布的2021年年报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小鹏汽车的实体销售网络覆盖了129个城市,共有357家运营门店。

另外2022年2月11日,小鹏汽车在欧洲的首家门店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市正式开业,不知道他们提供给欧洲车主的购车协议中,双方一旦发生争议, 帕劳旅游网,会去哪里解决?

经济日报的作者佘颖质疑小鹏汽车在协议中的这些规定剥夺了消费者选择起诉维权的权利,并拔高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其实这个问题在2021年就曾凸显出来,2021年2月3日,小鹏汽车曾因为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就格式条款争议提起诉讼的权利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的违法行为,被浙江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1万元。

2022年4月2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也曾认定北京小鹏汽车构成通过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就合同争议提起诉讼的权利的行为。因此给予他们警告和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要求北京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

但经济日报在今天的文章中提到“被罚后,小鹏汽车APP把诉讼权还给了消费者,但依然将管辖权限定在自己所在的广州市天河区”。

小鹏汽车的创始人何小鹏在网上多次称呼“尊贵的车主”,他们公司也将车主称之为“鹏友”,但没想到他们在《小鹏汽车购买协议》中,却设置了这样的规则。

此前小鹏汽车的车主也曾多次向何小鹏喊话维权,今年4月26日晚,一位购买了2辆小鹏P7的车主发文维权,他在高速上开着P7遇到了失去动力,电池电机亮故障灯的情况。他当时对小鹏汽车后续的处理十分不满。

值得一提的是,这名双P7车主,还曾经是一名小鹏汽车的员工。

4月18日,另外一位小鹏P7车主也曾在3月份遭遇撞车事故,他向何小鹏喊话,表示自己在售后过程中受到了冷遇。

在黑猫投诉平台上,近30天里,小鹏汽车新增了50条投诉,历史累计投诉量为642条。

目前小鹏汽车已经是国内造车新势力的领头羊,他们在2021年交付了98155辆汽车,排名造车新势力的第一名。2022年前四个月累计交付量为43563台,同比增长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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