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非遗工坊管理办法
作者驴哥   时间2022-05-28浏览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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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四川省非遗工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非遗工坊在场地、资金、人员培训等方面应享受的12条政策,以及认定程序、部门职能职责等,对进一步加强全省非遗保护,促进就业增收,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起到指导和促进作用。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出台的《关于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办非遗发〔2021〕221号)要求,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结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制定了《办法》。

据了解,近年来,四川各地依托非遗代表性项目,建立非遗工坊或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上千家,在有效保护非遗项目的同时,解决了就业,促进了增收,助力了乡村振兴。2021年,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扶贫开发局确定泸州市马嘶苗族乡建新茶等50家工坊为省级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在全省起到了示范作用。

四川出台非遗工坊管理办法1

下一步, 旅行网,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将指导全省各地相关部门做好非遗工坊的认定和管理工作,设立一批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非遗工坊,巩固脱贫成果,逐步建立稳定、长效的非遗工坊建设和运行机制,持续扩大覆盖范围和人群,促进非遗保护传承全面融入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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